安吉小学的招生要求如下:
年龄要求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其他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缓学的需报户籍所在地政府批准并报教育局备案,正式入学时户籍迁入时间仍截至6周岁时计算。
户籍要求
安吉县户籍生及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非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房产要求
非农转居新生户籍在昌硕街道至少满2年且有相对施教区的房产,须新生本人或父母持有中心城房产(仅限住宅房产),且所占产权不少于50%(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农转居新生需出生户籍申报在昌硕街道,根据县政府相关规定落实。
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并实际居住满一年及以上(检验水、电、煤气等其中一项缴费证明)。
其他要求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安排随班就读;需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安排在育星培智学校就读;听力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外地户口小孩在安吉上学需要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