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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上小学什么政策

时间:2026-03-20 00:37:23

赤峰上小学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入学年龄

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入学条件

市区户籍(招生报名截止日即6月13日前入户)且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具有红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永久住所及租住的适龄儿童。

烈士子女、驻红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及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符合入学条件且能够自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申请随班就读;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到红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原则。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松山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和非松山区学籍且符合到松山区城区就读初一的学生。

公民办中小学招生条件

具有松山区户籍,其父母拥有合法永久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驻扎在松山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松山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因残障申请在松山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随班就读与特殊教育

松山区户籍的轻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中度残儿建议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重度残儿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由学区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视具体情况安排送教上门。

阳光分班

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学区房入学条件

不是买了学区房就一定能入学,必须满足五年居住年限。

一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学位,集体户口入学不按划片进行,由学区统一安排。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并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建议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时,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