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校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全家户籍已迁入学校施教区拟转学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孩子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转学前半个月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
拟转学生在原学校具有正常学籍,并提供全国学籍系统中该生的全国转学申请表纸质稿,原学校盖章;
提供上一学年的成绩报告单或学生素质报告单。
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向学生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
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
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以上是小学生转校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