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是数学中关于正整数的两个重要概念。
质数
质数是指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换句话说,质数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它本身。
例如,2、3、5、7等都是质数,因为它们只能被1和自己整除。
合数
合数是指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合数至少有三个正因数:1、它本身和至少一个其他因数。
例如,4、6、8、9等都是合数,因为它们除了1和自己外,还能被其他数整除。
总结:
质数只能被1和自己整除。
合数除了1和自己外,还能被其他数整除。
0和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