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如下:
学期结束前一周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并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确定转入学校后
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提供相关资料
向转入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转入学校审核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向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转出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转入学校接收学生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时限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特殊情况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转学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