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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读小学什么政策

时间:2026-03-20 12:48:26

南宁市小学入学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父母在本市城区内工作,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规定和办法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子弟学校招收入学。

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

免试入学与地段划分

全面落实免试入学规定,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地段划片)方式。

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按“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就近安排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对口公办小学或初中。

随迁子女入学

对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且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公办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从2020年起,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其他规定

严格执行公民同招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同步登记信息、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建议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时,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