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每月评选的“之星”包括以下几类:
助人为乐之星
评定标准: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拾金不昧,有社会责任感。
热爱劳动之星
评定标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劳动活动,如大扫除、值日生等,表现突出。
文明礼貌之星
评定标准:遵守校规校纪,言行举止得体,使用礼貌用语,尊师守纪,团结同学。
体育之星
评定标准: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色,如运动会、体育比赛等,有显著成绩。
音乐之星
评定标准:在音乐方面有特长,如唱歌、乐器演奏等,表现突出。
阅读之星
评定标准:热爱阅读,有丰富的阅读量,成绩优异,能起到榜样作用。
诚实守信之星
评定标准:遵守诚信原则,不说谎话,捡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主动交公,诚实守信。
书法之星
评定标准:在书法方面有特长,作品质量高,有独特的艺术表现力。
进步之星
评定标准:在学习、品德等方面有显著进步,表现突出。
团结之星
评定标准:与同学关系融洽,能团结他人,共同完成班级任务。
智慧之星
评定标准:在学习、解决问题等方面表现出色,有独特的思维方式和解决方法。
作业之星
评定标准:作业完成质量高,按时完成,字迹工整,无拖欠现象。
发言之星
评定标准:在课堂上积极发言,表达清晰,有独到的见解。
艺术之星
评定标准:在绘画、舞蹈、戏剧等艺术方面有特长,表现突出。
这些“之星”的评选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优秀品质和社会责任感。评选过程通常由学生民主投票和班主任推荐,最终由大队部进行考核审查,确定每月的“校园之星”名单,并在次月第一周的周一国旗下的讲话中公布名单及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