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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上小学政策是什么

时间:2026-03-19 11:14:54

长兴县上小学的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

招生对象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范围

城区公办学校包括长兴县实验小学(含龙山校区)、长兴县第二实验小学等,这些学校在2022学年转制为公办学校,2023年招生政策将提前公告。

非城区公办小学为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的施教区。

招生办法

2022年起,长兴县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2023年,长兴县继续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并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长兴县以外,且随父母在长兴县同住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房产、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及积分结果等,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报名。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确认入学政策,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