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学开始推行的是 九年制义务教育。该制度最早于1986年4月12日开始实施,当时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根据这项法律,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这成为了一项法定义务。
此外,虽然有关于“5+4制度”或“5+2模式”的讨论和试点,但这些并不是中小学推行的统一制度。例如,2023年有关5+2模式的讨论表明,这种模式是将五个基础学科和两个课外体验项目作为重点,但并没有明确指出这是全国范围内推行的制度。
因此,可以确定的是,中小学目前主要推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