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小学的转学要求如下:
学位统筹原则
转学学位均为统筹安排,学校受理材料不代表能安排到对应学校。
班额限定原则
小学各班班额不能超过45人。
年级限定原则
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适用对象
具有天河区户籍(含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适龄儿童。
申请时间
转学申请一般在学期结束前第三周的工作日内。
申请材料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有效居住地证明,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已收楼的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安置协议、单位公房证明材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期从递交转学申请的学年开始往后三年以上)。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转学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