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小学的财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财务管理原则
学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财政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监管,确保合规运作。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应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有效核算控制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
会计人员管理
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资金管理
学校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能超支,不得挪用公款。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收入管理
学校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学校收费应坚持收费许可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支出管理
支出是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必须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监督。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列支项目对格列支,不属于列支范围规定内的项目一律不支。
学校购买的物品必须取得财税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原始凭证应有两章:税务局监制章和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预算管理
学校应每年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出书面报告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财务公开与监督
学校应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群众监督。
设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和监督学校财务公开、重大财务决策、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不相容职务由不同人员担任,做到钱账分管。
学校必须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用于学校日常收支,严禁将违规收入缴入该账户。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立小学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明性和有效性,保障学校财务健康运行,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