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小学教师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
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普通话水平
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
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其他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具备本地户籍或在本地有合法劳动关系。
特殊情况
在校生(如大二、大三学生或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报考。
请注意,这些条件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参考最新的地方教育局或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发布的具体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