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小学入学要求如下:
新生录取规则
第一顺位录取:学生父母有房有户。所需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购房合同、正规购房发票、适龄儿童户口簿和出生证明、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居住消费证明(两个月的煤气、水电原始缴费电脑打印票据以及开户证明)。
第二顺位录取:学生父母有房无户。所需证件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适龄儿童户口簿和出生证明、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居住消费证明。
第三顺位录取:优待对象。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第四顺位录取: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所需证件包括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房产产权登记查询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小产权房地址和户籍在招生区域内、实际居住证明。
报名所需资料
有户有房:户籍在文星街道,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明。需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
有房无户: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明,但户籍没有迁入文星街道。需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
优待对象:按照政策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房产: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在文星街道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需提供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购房合同、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法定监护人在文星街道无房产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
有户无房:户籍在文星街道,且合法居住一年以上。需提供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合法住房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合同、租住房产证等)。
年龄要求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其他要求
确保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午餐午休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按照要求完成报名,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