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再读小学转学籍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学生家庭户口本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核原件,不需留复印件)
转学申请书
联系转入学校
家长自行与学位未满的学校联系转学事宜,并向转入学校提供办理材料。
填写转入业务办理表
转入学校经核实学生有关信息并结合学位情况,同意接收的,填写《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入业务办理表》,并上传学籍系统。
教育局审核
主管教育局审核转入学校上传的《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入业务办理表》,并在学籍系统中操作是否同意。
转出学校同意
学生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转出学校同意转学的,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按规定配合转入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为学生转接学籍。
办理学籍转接
主管教育审核同意的,转入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按规定与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局协商为学生转接学籍。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除外)。
建议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转学过程顺畅。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或教育局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