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学换学校的流程如下:
提出转学申请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
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
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办理转学证明
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准备相关证件
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跨区或跨省转学
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学生在嘉定区民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特殊情况处理
民办转回公办:需要同时和民办、公办和招办沟通,一般只能回到原对口的学校或接受统一安排。
公办借读生学籍转入民办:需要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双方同意。
办理时间
每年寒暑假(学期开学和结束前后-1月/8月)是办理转学的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可能因区和学校而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学校或教育局。
注意事项
转学申请条件包括户籍变动、居住地变动等,具体条件需符合《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予转入的情况包括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受处分期间、学期中途等。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办理,以确保转学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