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回辽宁的步骤如下:
确认学籍
携带户口薄到当地中心学校教务处,由校方登录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确认学籍。
接收方网上申请
确认学籍后,由接收方(即辽宁的学校)在网上申请学籍转移。
准备转学材料
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
学生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居民户口簿》及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信息没有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转学手续
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核办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将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完成学籍转移
不符合条件或无法接收的,学校做好解释工作。
所有转学证明盖完章之后,转出学校及当地教务处、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教务处及学校每个单位交一张存档备查。
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网上同意转入学校的网上申请,然后再由转入学校确认接收之后即可完成学籍转移。
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学校和教育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