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办理休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学生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学习时,需本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提供证明材料
因病休学者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因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刑,则需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学院审批: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领导审批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领取休学证明: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休学期限:
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复学手续:
休学期满后,学生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学。
建议家长在办理休学手续前,先与班主任沟通,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