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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8

时间:2026-03-22 08:26:24

2018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残疾军人及遗属抚恤金提高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

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

带病回乡及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提高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

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

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贴

农村退伍老红军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50520元。

农村退伍军人生活补贴按军龄计算,每增加一年军龄,每月补助增加10元。

带病回乡等退伍老兵生活补贴为每月500元。

退伍军人创业补贴政策

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级收入部分。

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可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

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退伍军人的福利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创业。建议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及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了解详细的补贴政策和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