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留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习成绩问题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到五门者(体育、音乐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经校长批准免修,不予计算),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经补考后,小学语、数两门中一门不及格;或语、数两门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中学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它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健康或特殊原因
学生因生病住院,需要提供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暂停学业的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主管教育的上级机关备案。
学生因智力问题造成学习成绩不好,需要医疗机构的权威鉴定。
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累计缺课达到一定学时,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待县教育局批准,方可留级。
年级限制
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留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三年)仍不能升级,而又未满十六周岁者,应继续随班就读,可也转入初职班(校)学习。
学校和教育部门同意
学校和教育部门认为孩子留级是有必要的,可以帮助孩子更好地掌握学科知识,提高学习成绩,并且留级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过大的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小学留级需要满足学习成绩不达标、健康或特殊原因以及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同意等条件。建议家长在考虑孩子留级时,先与学校和教育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