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小学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举办小学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有适合小学段的合格教师。
符合小学学校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
校址的设置与确认,包括学生活动场地符合要求,周围安全条件与干扰乱象噪音超标等,并且校址需要符合审批程序取得有效证件或者租赁合同协议。
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居住和社保条件,例如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以及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杭州地区,还需满足特定的报名条件,例如杭州户籍儿童、持有有效居住证的儿童以及人才子女,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居住和社保要求。
建议在开办小学前,详细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办学条件和审批流程,以确保满足所有必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