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休学的条件包括:
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时间在一年内(截止报名前);无犯罪记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如疾病、事故、亲人去世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导致学生需要回家照顾家人。
学生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即接受6年的义务教育,其中4年必须在小学完成。
学生必须身心健康,具有相应的身体和心理承受能力。
学生必须合理规划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时间和精力的平衡。
休学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并经过学生和家长同意。
休学手续包括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病历、医疗收费发票等。
建议学生在考虑休学时,仔细评估自身情况,并严格按照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办理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