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小学成立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办学单位需向所在地中心校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中心校审查
中心校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基本符合办学条件的,将书面申请和申请表签具意见并附上相关材料一并交教科局。
教科局复核与审批
教科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颁发《民办教育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作出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
办理《民办教育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相关手续
申请办学单位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学校章程、首届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的有效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学生转学手续
学生若需转入私立小学,需由原学校出具愿意接收的书面证明,并办理转学手续,包括提供义务教育证明、体质健康记录、体育锻炼登记卡、学籍登记表、学业成绩手册等。
建议:
办理私立小学成立手续时,建议详细咨询当地教科局或相关审批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准确。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和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审批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