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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什么条可以留级

时间:2026-03-20 07:34:19

小学生留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包括体育、音乐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经校长批准免修的课程,这些课程不计入留级考核,即予留级。

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在四门以下(含四门)者,经补考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小学语、数两门中一门不及格;

语、数两门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

中学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

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

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小学一、二年级取消留级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逐步取消留级制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留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三年)仍不能升级,而又未满十六周岁者,应继续随班就读,可也转入初职班(校)学习。

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因素累计缺课课时达到一定学时,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休学,待县教育局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留级申请通常需要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由县级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或留级手续。此外,不同地区和学校在具体实施留级政策时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家长和学生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