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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小学按什么录取

时间:2026-03-20 07:07:00

小学录取主要依据以下几种顺序:

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学区户籍,且房产坐落在该学区,房产证权属人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之一,并实际居住。

有户无房(第一类):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学区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无房产。

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房产,但非学区户籍。

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学区户籍,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无房产,且符合其他特定条件(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

无户无房:

既非学区户籍,也无房产。

此外,不同区域可能会有一些额外的录取条件或优先级排序,例如: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优抚对象子女政策照顾类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等可能有优先录取权。

特长招生语言优势:具有特长的学生或具有语言优势的学生可能会获得优先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可能会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

建议家长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所在学区的具体招生简章,了解详细的录取政策和顺序,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