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德育目标是教育者依据教育目的,通过德育在品德发展上所要达到的总体规格和要求,亦即小学德育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培养正确的政治方向
初步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
发展道德思维和评价能力
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和道德评价能力。
培养自我教育能力
初步养成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的良好行为习惯。
讲究卫生、勤俭节约、遵守纪律、文明礼貌。
逐步培养起良好的意志品格和乐观向上的性格。
培养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
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
具备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形成正确的思想方法
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
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规则意识、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
促进全面发展
为使他们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初步的思想品德基础。
这些目标旨在通过德育活动,促进小学生在品德、情感、行为习惯和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