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三严禁包括: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
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其他场合发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安定的言行。
严禁违反廉洁纪律:
不准截留、侵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等教育经费;借学习培训、教研活动等机会,绕道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不准损害学校利益、集体荣誉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行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这些禁令旨在维护教育秩序,保障学生的权益,以及确保教育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