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校的要求如下:
户籍及住址迁移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工作调动
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特殊情况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身体状况变化
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学籍变动
对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年龄要求
孩子需要符合转入学校的年龄要求,一般来说,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都可以申请转学。
学校名额
每个学校的转学名额有限,家长在申请转学之前,需要提前了解目标学校的招生情况。
其他要求
转学只能在同年级进行,九年义务教育不能留级。
转学手续需要包括户籍迁移证明、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
建议家长在办理小学转校手续时,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