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小学的入学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年龄要求
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入学的,须持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延期入学一年。
户籍要求
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嘉兴市户籍。
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全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或截止5月31日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
学生本人具有嘉兴市小学(幼儿园)学籍。
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全市范围内住宅不动产权证。
居住地要求
外地户口的学生,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嘉兴工作或居住,可以在嘉兴上小学。
非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应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并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其入学按照各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执行。
特殊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其他要求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建议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时,仔细了解并遵守当地教育部门的各项规定,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