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录取主要依据以下几种顺序:
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三者一致,且户口本户主和产权所有人仅为父(母),均在本小学服务区,且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
有户无房(第一类):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但家庭住宅房不在本小学服务区,或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但户口本户主和产权所有人不是父(母)。
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但户籍不在本小学服务区,且户口本户主和产权所有人不是父(母)。
有户无房(第二类):
这一类别在多个文档中未明确列出,但根据常规理解,可能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小学服务区,但家庭住宅房不在本小学服务区,或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但户口本户主和产权所有人不是父(母)。
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既无户籍也无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学服务区。
此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时,通常会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的方式进行录取。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家长和学生应提前了解所在学区的具体录取政策和顺序,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