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党建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
修订学校章程时,必须确保党的领导地位,使办学治校和育人施教体现政治性、专业性和科学性。
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应以民主集中制为指导,优化组织管理架构,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导向性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育目标应符合新时期的方针、政策和总任务要求,将理想性和现实性相结合。
疏导原则:
通过讲明道理、疏导思想,因势利导,循循善诱,表扬激励和正面教育,肯定学生的进步。
尊重与严格要求相结合原则:
教育者要有责任感,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同时根据教育目的和德育目标,对学生严格要求,认真管理。
方向性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
规范性原则:
科学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教育性原则:
在各项工作及活动中始终体现育人的理念,引导学生成长、成人。
民主性原则:
以师生为中心,尊重教师,发扬民主,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这些原则有助于中小学校在党建工作上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