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小学转校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转出手续
由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同意转出的条(有专用单)。
凭上单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
到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报案在接收单上盖章。
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单(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证。
到现在就读的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盖章。
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
转入手续
学生要先转出原学校,要向学校提交申请并获得学校同意转学证明。
学生和家长要拿着转学证明和家庭户口到教育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将转出回执交给原学校。
需要户口本、房产证和转学证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如果是在城区内转学)。
异地转学
需要外地学校所签发的转学证和学籍档案。
学生的转学联系函、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需要填写申请表,加盖县教育部门的章,如果跨市,需要市教育局。
具体流程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并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材料,以确保转校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