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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宝安任职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6-03-19 07:02:17

小学宝安任职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招聘岗位

小学中高段语文、数学教师

小学体育教师

任职要求

须具备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有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专业培训。

师德高尚,身心健康,有团队协作意识,敬业精神强,性格活泼,有工作激情,善交流,专业水准较好。

有上进心,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考虑录用。

有教科研经验、学科带头人优先录用。

聘任待遇

教师月平均工资6500元左右,学校免费提供住宿、用餐。有特长的教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待遇从优。

期末有教育教学奖金及指导、参赛奖。

录用后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作一年后享受校龄津贴。

其他相关规定

民办学校教师的聘任管理由区教育局负责,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民办学校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遵循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包括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邪教问题。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质量,同时提供合理的待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促进宝安区的教育事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