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加托管费的时间可以从以下信息得知:
2010年:
根据津教委财《2010》39号文件精神,市区和涉农区县乡镇以上(含乡镇)的小学可收取课后托管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0元。
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
自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市城区公办小学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暂按100元/人·月执行,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视服务成本情况适当调整。
因此,小学加托管费的时间可以总结如下:
2010年:开始收取课后托管费,每生每月10元。
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城区公办小学校内托管服务收费暂按100元/人·月执行。
建议家长和学生关注所在学校的通知和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以了解最新的托管费用标准和收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