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子女在国内上小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办理就读手续
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所在地就读幼儿园、中小学的,应当视同就读地居民子女办理就读手续,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提交必要材料
持父(母)护照、居留证、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小学入学由各县(市、区)侨办出具证明后到各县(市、区)教委办理手续。中学入学经市侨办侨政文宣处确认身份后到市教委直管处办理手续。
政策性入学
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家长应按规定时间向区教育局提交政策性入学的证明材料并进行现场网络信息登记。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进行信息化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证明和监护人选择
实际居住地在集美区的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集美区就读小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到规定地点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注意事项
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就读,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免学费和杂费。
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具体地区政策
在广州小学入学的华侨子女需要前往当地的华侨联络处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学生的出生证明、父母的华侨身份证明等,并经过多个审核和面试。
鹿城区籍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小学,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的,可凭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向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或招生办报名;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顺位的,凭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区招生办报名,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
综上所述,华侨子女在国内上小学需要按照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监护人所在地进行入学手续的办理。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