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小学的转学入学流程如下:
转学条件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学生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
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所需材料
《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确认)。
《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对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转学流程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转学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需有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签字)。
学生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
然后向学生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
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
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生应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不得留级。
六年级不转学(时间截止到五年级第二学期末的6月30日)。
建议:
家长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先与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转学条件。
及时关注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进度,确保转学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