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的积分计算主要依据两个项目: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总分满分为115分。
务工社保积分 (58分):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积4分,本项满分48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本项满分10分。
稳定居住积分
(57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本项满分24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申请参加积分入学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并占该住房的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同一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积1分,本项满分9分。
建议
提前规划: 家长需要提前了解并规划好社保和居住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在申请积分入学时能够获得尽可能高的积分。 证明材料
关注政策变化:积分入学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家长及时关注最新政策,以便及时调整积分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