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十二小学学校的流程如下:
联系并登记学位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并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提出转学申请
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开具转学证明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接收学生并办理手续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提交必要材料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的转学联系函、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审核与备案
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并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并将纸质学籍档案转出。
审批与存档
家长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并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建议家长提前联系十二小学,了解具体的转学要求和流程,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