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
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
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户籍证、暂住证等)
入学程序
由监护人向市或县(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
经市或县(市)台办审核后,由市或县(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或县(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五城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
鼓楼区:福州实验小学、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
其他注意事项
台商子女也可以选择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
需提供市台办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台湾学生借读申请表》一式四份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与当地台办或教育局联系,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