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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如何给孩子转校籍

时间:2026-03-18 15:27:29

小学阶段转校籍的流程如下:

提前告知申请

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时间最好是在期末考试前后,以便预订课本和缴费等事宜。

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准备相关材料

家长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学生的转学联系函、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提出转学申请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转入学校审核并办理手续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并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网上办理学籍转接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完成转学手续

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学生办理转学的,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

建议家长在办理转校籍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与转入和转出学校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