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小学的积分入学步骤如下:
公布学位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在每年春季开学后统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位容量,核定当年可进行积分制入学的学位供给数,并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网上报名
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其家长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填报志愿及上传材料。具体报名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关闭信息填写和报名功能。
资料初审
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系统将对家长方填写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基本信息有误的,退回给家长方在规定时间内修正后重新提交。
审核评分
资料初审无误后,家长方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或补充,系统将有关申请材料推送给审核部门,审核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及评分标准,在全市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家长方填写和提交的资料的审核和评分。审核部门在审核评分过程中对家长方填写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有疑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退回或要求家长方修改补充信息或材料。
积分查询
审核部门评分结束后,家长方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申请人的积分情况,如对积分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积分复核。复核过程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接受家长方变更或补充信息资料。复核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复核申请,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复核功能,并确定申请人最终积分。
网上确认
家长方在确认积分后,可以根据积分结果选择相应的志愿学位进行网上确认。
积分计算
东莞市小学积分入学的积分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基础分
非东莞市户籍的家长方按其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累计年限计算,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东莞户籍的家长方按其入户东莞的年限从2010年1月1日开始计算积分,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户籍有调整的家长方,合计其在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累计年限以及在东莞按不早于2010年1月1日的累计入户时间计算积分,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附加分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有一定的附加分,具体分值和政策可能会有更新。
扣减分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有一定的扣减分,具体分值和政策可能会有更新。
注意事项
申请人选择其父或母一方作为“积分方”后,按此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以及“在本市居所情况”四个项目的情况计算积分。除“在本市居所情况”可选用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居所情况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积分入学是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的,主要看申请镇街的积分排名。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资料提交,以便顺利完成积分入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