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实验小学的入学条件及方式如下:
政策性照顾入学
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需要按照《中山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引》的相关入学流程登记入学信息,再由相关部门以公函形式确定,由市教体局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具体对象包括: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由教育部办公厅确定。
符合政干〔2013〕138号第七条第(一)款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中山军分区确定。
符合中委〔2010〕7号的第六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人社局确定。
符合中府〔2019〕118号规定的、对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人才的适龄子女,由市发展局(总部办)确定。
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照顾对象的中山市援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等适龄子女,由市卫健局确定。
本校在编在职教师适龄子女,由我校统一报名,市教体局审定。
原地段生入学
登记入学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22日9时至6月3日24时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
携带材料:家长需携带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簿主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特殊要求:
户籍在东明花园1至3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奕翠园的居民,还需交验房产证件和购房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户籍确需跨镇区就读的,提供跨镇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
家长需要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入学材料,确保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完成信息登记。
对于政策性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建议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确认并准备好所需的证明材料。
对于跨镇区就读的情况,家长需要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的跨镇区就读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