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保送入初中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基本条件
具有所在城区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具有房屋产权证,并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的本市非东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户口在北京市其他区的非东城区小学毕业生。
持有东城区教委开具的特定证明文件的适龄少年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审核申请。
西城区入学条件
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具有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的本市非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实际居住在西城区,并具有西城区户籍的非本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特殊原因跨区升学
需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
保送和推荐
小学可以保送一定比例的优秀毕业生在划定的区域内选择初中就近升学,保送生应是在德、智、体全面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生应是德、智、体全面发展较好且学有特长的学生。保送和推荐生条件由区、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手续和程序
需要手续包括外地学校所签发的转学证、学籍档案、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等。
处理程序为:在外地学校开出转学证,并提取学籍档案,然后到转入的学校所在教委办理入学手续,最后到所在学校入学。
注意事项
保送生和推荐生的条件、名额、推选办法和名单需要公开。
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回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并通过网上审核。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确认孩子的入学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手续,以确保孩子能够顺利保送入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