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私立小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筹办
向镇中心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小学加具意见后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审批。
市教育局会作出是否同意筹办的书面答复。
准备相关材料
提供教育教学场地证明。
确保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等级证明,并有一定数量的教师。
到物价局办理审批学费收取科目和数量手续。
提交申办材料
领取《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并填写。
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包括申办报告、举办者信息、资产来源及证明、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名称核准
确定学校名称并通过民政局核准。
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等相关材料。
验资
根据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资金。
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确保资金数额及产权清晰。
筹设申请
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办理时限为30日。
现场察看与审核发证
-申办者提交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发展规范、人员、场地、资产等相关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察看和审核。
符合条件的办学单位将获得《民办教育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收到不同意办学的书面通知。
建议在申请过程中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私立小学的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