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软件源代码文档的鉴别
提供软件源代码的前1500行和后1500行,或全部源代码(如果不足3000行)。
每页代码需达到50行,共60页,页眉需包含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
代码中不得包含第三方版权信息,建议添加中文注释。
删除不必要的空行,保持代码整洁。
软件使用说明的鉴别
提供软件使用说明的图文材料,建议不超过60页,页眉需包含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
使用说明应以图文形式展示,包括软件截图和使用步骤。
如有第三方版权信息,应予以删除。
软件著作权归属的确定
软件著作权原则上属于软件开发者,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
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受托人享有。
软件侵权的判断
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分析法:通过对比软件源代码、目标代码、深层逻辑设计、程序外观与感受等方面来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并考虑被告是否接触过原告软件。
抽象-过滤-比较分析法:通过抽象、过滤和比较三个步骤来判断软件之间的相似性。
软件著作权登记与鉴别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版权局仅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提交的源代码是否符合登记的形式要求,如每页代码行数、版权声明等。
登记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共120页。
建议在开发阶段就注意保留和整理相关源代码和使用说明,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快速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别材料。同时,在软件开发和发布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版权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