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法律程序罪主要是指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对于该罪行,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
特定情况
邪教组织被取缔后,仍聚集滋事,公开开展邪教活动,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新闻机构等单位的,若人数达到二十人以上,或虽未达到二十人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本罪论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积极参与者。
扰乱法庭秩序
出于卑鄙恶劣的个人动机、目的,扰乱法庭秩序;纠集多人进行哄闹、冲击法庭审判;不听劝阻、制止,多次干扰法庭秩序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法庭设施的损坏或司法工作人员人身、精神损害,或导致法庭秩序混乱、法庭审理被迫中断、案件无法继续正常审理等后果,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和证据,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