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复婚程序与初次结婚的程序基本相同,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所需证件可能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等。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并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核,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复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进行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领取结婚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建议:
确保所有证件齐全且有效。
双方当事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
在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所有步骤,确保流程顺利进行。